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4:48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 ……此处隐藏24285个字……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设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设备使用率。

4、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十二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条

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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